公告日期:2026-04-30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宏,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农工党,毕业于
国防科技大学,硕士学历,教授。1983 年 7 月至 1985 年 8 月,任河北大学教师;
1985 年 8 至 1988 年 7 月,在国防科技大学攻读硕士学位;1988 年 7 月至今,任
湖南师范大学教师。2023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存在无故缺席、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及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了解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
资料和情况;会议召开时,本人对公司的审议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并根据本人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出了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和所做出的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
姓名 报告期内 亲自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东会情
应参加董 参加 参加会议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况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刘宏 11 11 5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职委员,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
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共计 10 次,其中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 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本人对上述会议各项提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相关会议程序规范、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相应职责。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材料,充分做好审议准备。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及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要求,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 2 次,本人亲自出席并参与审议,并
对子公司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2026 年关联交易预计等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与审慎核查。本人认为,审议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及市场化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存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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