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并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方法与考核内容
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能否归属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20%,且 2025 年经调整的净利润为 100%
正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 80%
长率不低于 8%,且 2025 年经调整的净利润为正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 0
长率低于 8%,或 2025 年经调整的净利润为负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40%,且 2026 年经调整的净利润为 100%
正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26%,且 2026 年经调整的净利润为 80%
正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 0
长率低于 26%,或 2026 年经调整的净利润为负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65%,且 2027 年经调整的净利润为 100%
正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48.5%,且 2027 年经调整的净利润为 80%
正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 0
长率低于 48.5%,或 2027 年经调整的净利润为负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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