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成立于 1993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
计师人数 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203,338.1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54,719.65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33,220.05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69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经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监督职责情况
1、2025 年 4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对采购部提交的选聘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2026 年 1 月 9 日,第四届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就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范围、计划、人员规划、重点关注事项及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讨论与沟通。
3、2026 年 4 月 4 日,根据《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的相关安
排,第四届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了审议。
4、2026 年 4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风险与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风险与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及时。
特此报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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