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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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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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6)第 010464 号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唯捷创芯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唯捷创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3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唯捷创芯
(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5 号),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捷创芯”)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66.60 元,募集资金总额 266,932.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6,681.6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50,251.13 万元。
截至 2022 年 4 月 7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6,932.80 万元,坐
扣承销费人民币 14,581.3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2,351.50 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4月7日汇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信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77040078801000001716 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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