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或“中兴华所”)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资质条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
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
人为李尊农。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203,338.1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54,719.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3,220.05 万
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69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6 家。
(二)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执业记录
中兴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3 次;中兴华 4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6 次。中兴华已按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相关事项对其服务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兴华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均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现场控制能力;长期从事大型审计项目的现场负责工作,具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有敏锐的分析能力和对重大问题的判断与控制能力。现场负责人、注册会计师均具有多年以上的审计经验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审计经验。项目团队成员均具有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经验。
(二)审计工作方案
中兴华依据国家有关企业会计准则、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遵照执行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同时尽可能多地满足企业内部管理要求,对被审计单位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发表专业意见,出具年度报表审计报告、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
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研发支出等。中兴华严格遵循年审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充分满足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三)审计质量管理
合格、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是保障审计服务质量、保障审计服务进度必不可少的一环。中兴华董事长、主任会计师李尊农先生在专业审计上拥有丰富的资历,参与多项学术研究,曾任财政部会计司副处长并负责草拟了《国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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