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19:21:02 股吧网页版
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7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 2026 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参考同行业、同区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方案,津贴为税前 10 万元/年,按季度发放,不进行考核。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

(1)内部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具体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外部非独立董事

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也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股东会另有决议的除外)。外部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
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长期股权激励等构成。其基本工资按月平均发放;在涉及绩效工资的情况下,绩效工资以月为考核周期发放,绩效工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总额的 50%,且需保留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提出绩效薪酬兑现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执行。

4、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由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委员审议通过。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会全体成员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