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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0 19:21:04 股吧网页版
先惠技术: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勇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作为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履职,积极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戴勇斌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11 月出
生,大学本科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曾任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浙江蓝能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管。现任江苏海德莱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6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本人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召开前,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5年度,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是否连续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缺席次数 列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11 11 0 0 否 6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重大事项等相关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

(二)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3次会议,其中8次审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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