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19:04:01 股吧网页版
路德科技: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2025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101,818.3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461,597.47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67,100,352.88 元,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 44,737,367.65 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截止 2025 年末,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章程》第二百〇一条第三项规定:“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依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进行利润分配。”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不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现状、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后续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进行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有利于保障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