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沈辉,男,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湖南大学管理学博士研究
生,具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及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职称,无境外永久
居住权。2002 年 7 月至 2005 年 1 月,在湖南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企管总部
副总经理;2005 年 1 月至今,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担任会计学院教师;2024 年1 月至今,在湖南东映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4 年 3 月至
2025 年 2 月,在湖南新亚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9 年 6 月至
2025 年 5 月,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会 3 次。本人在任期内作为独立
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 出席次数
数 数
沈辉 1 1 0 0 1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5 次。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在任职期内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
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对涉及如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均给予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三)参加培训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积极参与公司组织举办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协同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一同开展相关工作,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定期关注公司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在年审期间与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