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与续聘监督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与续聘过程履行了严格的监督职责。在提议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前,审计委员会按照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制度,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质量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与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必要资质与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并保持了良好的独立性。相关续聘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已按规定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对审计工作的监督与沟通情况
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项目经理及关键审计人员保持了充分、有效的沟通。沟通内容涵盖但不限于:
1、审计计划与重要时间节点:就年度审计的整体计划、关键时间安排、审计团队人员构成及资质等进行了确认与讨论。
2、审计重点与风险评估: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当年审计重点领域的识别、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判断以及拟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汇报,并就重点关注的会计、审计问题交换了意见。
3、审计进展与重大事项:在审计的不同阶段,听取了审计工作的进展汇报,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及时沟通与讨论。
4、初步审计意见:在审计工作基本完成后,就财务报表的初步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发现等进行了预先沟通。
审计委员会通过上述持续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对审计质量实施了过程监督。
三、对审计工作的总体评价
经审计委员会审慎监督与评议,认为:
1、履职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独立性:审计工作保持了形式与实质上的独立性,未发现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3、专业能力:审计团队展现了专业的胜任能力,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有充分了解,审计工作质量符合要求。
4、报告质量:出具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鉴证报告符合规定,内容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
四、结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通过对选聘程序、审计过程及执业质量的持续监督与有效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其出具的各项审计报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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