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自 2025 年 5 月 2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卓,男,197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国家杰青,北京大学物理
化学博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 年至 2010 年,在美国斯坦福大学化学系任博士后;2010 年至 2012 年,在湖南大学生物学院任研究员;2012 年至今任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2024 年至今任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2025 年 5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会 3 次。本人在任期内作为独立
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 出席次数
数 数
陈卓 5 5 0 0 2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5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
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在任职期内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
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对涉及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核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均给予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三)参加培训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积极参与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举办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四)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交流,并通过电话、微信、视频会议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保持良好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
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等。同时,本人通过现场交流、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研发人员进行技术交流,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出席股东会,与参会股东进行充分交流,了解投资者心声。同时,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聆听中小股东建议诉求,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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