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3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6-045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6
年 6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时限。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 8 名,会议由董事长季昕华先生主持,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对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限”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发行方案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限以及项目审批核准情况等进行更新,并编制了《优刻得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对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结合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编制了《优刻得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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