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珉
2025 年,本人作为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交流,认真阅读会议相关材料,认真审议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信息
(一)独董简历
罗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54 年 7 月,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
士研究生导师。1972 年 6 月至 1978 年 9 月,任职于成都冶金实验厂;1978 年 9 月至 1982
年 7 月,四川财经学院学习。1982 年 7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职于西南财经大学,历任讲
师、副教授、教授、教研室主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工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企业管理研究所所长。2019 年 7 月退休。罗珉现兼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公司独
立董事、成都市新筑路桥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3 月 20 日至今,任深圳市有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公司的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的关联方(除因本人任职或兼职而构成关联方外)任职。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公司治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理论基础及实际应用经验,能够进行客观、独立的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兼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股东会、9 次董事会、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战
略委员会会议、本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董专门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参加股东 参加提名委 参加战略委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员会次数 员会次数
罗珉 9 9 0 0 4 1 2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列席股东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召开会议之前,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主动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回复。本人认真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行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 2025 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利用参加公司各项会议、交流活动、培训活动等机会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邮件、会谈等方式,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本人与管理层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献计献策,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能及时汇报,充分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征求并听取本人的意见和建议,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会计师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听取审计部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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