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5-034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高骨科”)的全资子公司山东威高海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高海星”)拟与上海瓴健远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瓴健远影”)和上海穹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穹仪医疗”)共同投资设立山东威影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威高海星以自有资金出资 2,450 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49%。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风险提示:合资公司尚未设立,相关业务尚未开展。如果协议所述的出资先决条件未得到满足,存在合资公司无法运营的风险。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上述业务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对合资公司业务事项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和实际经营需求,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完善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全资子公司威高海星拟与瓴健远影和穹仪医疗共同投资设立山东威影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威高海星以自有资金出资 2,450 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49%。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并具体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合资公司的成立将推动公司在骨科疾病精准诊断和规划领域的布局,带动公司产品销售增长,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瓴健远影、穹仪医疗拟共同投资设立“山东威影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此,威高海星将与瓴健远影、穹仪医疗共同签署《山东威高海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上海穹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瓴健远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山东威影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
本次合作投资系各方基于充分利用各方在骨科医疗设备制造、市场推广、渠道及产业资源方面的优势,通过合资公司从事负重锥形束 CT 成像产品的研发、制造、推广、销售、售后服务及相关商业活动,从而使中国的患者受益。后续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推动合资公司业务的发展。
投资协议其他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其他方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上海瓴健远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耀医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陈平
注册资本:1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5-07-01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宏海公路 4588 号(上海三星经济小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医院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刘博楠(出资 60%)、李海燕(出资 30%)、上海耀医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1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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