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1988 年 8 月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首席合伙人 刘维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3
2025 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56
业务收入总额 251,025.80 万元
2024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客户家数 518
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
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
2024 年上市公司(含 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
A、B 股)审计情况 涉 及 主 要 行 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
业 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83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9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对容诚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体监督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监督
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监督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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