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报告期内,安徽巨
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核查工作,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勉先生、独立董事尤建新先生、
非独立董事马文明先生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李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
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除召开了 3 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外,年报
审计期间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交流。全
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
全部议案,并就公司财务状况、内部和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
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决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
2025 年 4 第二届董事会审 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月 23 日 计委员会 2025 年 3.《关于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4.《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2025 年 8 计委员会 2025 年 1.《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月 22 日 第二次会议 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文件的议案》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 年 10 第二届董事会审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月 27 日 计委员会 2025 年 1.《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三、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等
相关业务的专业资格,与本公司业务独立、人员独立,相关审计人员能够严格遵
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在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
业水准和职业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和建议,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经检查,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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