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30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6-034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获得芜湖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盛普流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2026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埃夫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等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芜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芜湖市国资委”)作出的《关于同意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批复》(国资企〔2026〕27 号),芜湖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的方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批复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的各项工作,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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