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9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6-036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夫特”、“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盛普流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了查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为公司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前 6 个月至《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
告书(草案)》披露前一日止,即 2025 年 7 月 26 日至 2026 年 5 月 21 日(以下简
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知情人员;
员;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其有关知情人员;
4、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有关知情人员;
5、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有关知情人员;
6、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7、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
8、前述 1 至 7 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和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本次交易自查范围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自查期末持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股) (股) 股情况
(股)
孙睿玲 交易对手方之一主要 2025 年 7 月 30 日至 1,300 1,900 0
负责人李四华的配偶 2025 年 9 月 17 日
魏翔鸿 并购银团贷款意向机 2025 年 11 月 25 日至 5,952 5,952 0
构的参与人员 2025 年 12 月 22 日
1、孙睿玲
就其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买卖情况,孙睿玲已出具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本次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尚未形成。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无关。上述交易发生时,本人配偶对上述交易情况并不知情。
2、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不存在获取或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4、若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
公司。
5、在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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