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夫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认真、审慎的核查了埃夫特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1088 号),埃夫特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44.6838 万股,发行价格 6.3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82,833.7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72,589.49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41Z0003 号”《验资
报告》。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受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72,589.49 万元,小于《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 113,542.50 万元。在充分
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前提下,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对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
2024 年 11 月 28 日、2024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 21,228.89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投资“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结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调整后使用募集 截至结项时累 结项时预计剩余 项目进度
总金额 资金投资金额 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下一代智能高性
1 能工业机器人研 43,692.50 34,589.49 31,914.43 3,622.35 已结项
发及产业化项目
机器人核心部件
2 性能提升与产能 33,447.00 18,000.00 10,422.14 8,622.21 已结项
建设项目
机器人云平台研 已结项
3 发和产业化项目 36,403.00 20,000.00 12,161.51 8,984.33
合计 113,542.50 72,589.49 54,498.08 21,228.89 /
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埃夫特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