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4 22:31:51 股吧网页版
埃夫特:埃夫特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6-022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及其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等,确定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为人民币 10 万元/年(税前)。除此之外,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在公司所任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享受津贴或福利待遇,也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3、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1)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2)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绩效评价相挂钩;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相关税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任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和薪酬并予以发放。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了《关于对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及制定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对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制定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针对《关于对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及制定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利益相关,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对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制定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对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及制定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对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制定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针对《关于对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制定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利益相关,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游玮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针对《关于对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及制定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