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度,本人(王硕)作为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2025年度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2025年度,公司存在两届董事会履职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025年12月17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成员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硕,男,1973年出生,工学博士。现任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多模态人工智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研究员、智能机器人系统研究部负责人。曾任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总体组专家,现任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专家委员会委员、工信部科技伦理专家委员、ISO国际标准组织TC299机器人标委会专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首席。2001年在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获得博士学位并在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从事智能机器人、灵巧操作控制、仿生水下机器人等研究与开发。主持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
项目、自然基金重点项目、863计划、中科院国际合作等20余项;发表SCI论文65篇, 出版专著3本,教材1本,授权发明专利47项、软著12项;主持制定国家标准2项, 参与国际标准2项;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 中国自动化学会技术发明奖一等奖1项,省部级二等奖4项,中国科学院优秀导师奖, 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 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 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 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和6次股东会。本人在任期内均按规定出席了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忠实履 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5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
独 立 董 情况
事姓名 应 出 席 亲 自 出 以 通 讯 委托出席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席次数 方 式 出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出席次数
席次数 议
王硕 10 10 9 0 0 否 6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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