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1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查意见:
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司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司毅先生已参加深交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即将完成上交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课程学习,且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具有 5年以上会计专业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司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 6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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