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英哲)
本人作为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为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
本人自 2025 年 6 月 13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自上任后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中的职责。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英哲,197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加州
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法学硕士。1992 年 9 月至 1993 年 5月,任黑龙江省司法
厅法学研究所编辑;1993 年 6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北京博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助
理;1995 年 1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标准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1997
年 6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7 年 8月
至 2008 年 5 月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就读;2009 年 8月至今担任北
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2025 年 6 月 13 日起担任炬光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我作为独立董事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了定期
报告、关联交易、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制
度修订等共计 20 项议案。本人均亲自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本人与公司保持充
分沟通,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决策,对各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
后均投出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7 7 0 0 否 2 2
(二)任职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
人均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亲自出席并
发表意见,本人出席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专委会 报告期内 出席会议次 审议事项
名称 会议次数 数
1.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1)《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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