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6 16:08:47 股吧网页版
石头科技: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7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688169

2025

议案一:《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上市地点》
2.0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3《发行时间》
2.04《发行方式》
2.05《发行规模》
2.06《发行对象》
2.07《定价原则》
2.08《发售原则》
2.09《筹资成本分析》
2.10《发行中介机构的选聘》
2.11《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三:《关于公司发行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申请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7.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8.01《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8.02《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8.03《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9.01《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H股适用)》
9.02《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H股适用)》
9.03《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H股适用)》
议案十:《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11.01《关于增补全刚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1.02《关于增补陈帆城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议案十三:《关于购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议案十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发行H股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