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巧明)
本人朱巧明,作为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激光”、“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朱巧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7 月出生,博士研究
生学历,苏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6 年 12 月毕业
于苏州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获得博士学位。1984 年 8 月至 2011 年 7 月,
任苏州大学数学系助教,苏州大学工学院讲师、副教授,苏州大学信息技术学院教授、副院长,苏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苏州大学科技处处长;2011
年 8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张家港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2013 年 8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苏州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部常务副部长,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处长;2021 年 4 月至今,任苏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2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1 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 亲自参加董 委托参加董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7 7 0 0 否 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挥了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 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除需 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 情况。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 1 次。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 略委员会会议1次,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并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公司 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3 次,本人亲自出席,对关联交易、已
投私募基金减资、参与投资新设私募基金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重
责任和义务,参与讨论并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经审议各项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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