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四次专门会
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过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任天令先生作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德皓核字[2025]00001810 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0,000.0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
项。
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独立董事:任天令、韩郑生、李轩、周华
2025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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