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10-56051430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林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
泰康集团大厦 11 层
联系方式:010-86451640
保荐代表人姓名:田东阁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
泰康集团大厦 11 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575号文”批准,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燕东微”)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9,865,617 股,每股面值 1 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21.9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95,344.6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9,693.2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75,651.34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304号文”批准,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燕东微”)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5,083,986 股,每股面值 1 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7.8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0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492.2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00,507.73 万元。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协助和督促上市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已协助、督促上市
1 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 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
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要求, 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求,并确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知晓其在本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
已明确知晓其在相关规则下的各项义
务。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持续督促上市公
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已持续督促上市公
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 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对上市公司制作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已对
2 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文件的制作提
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 供必要指导和协助,并确保内容简明易
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已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上市公司控 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
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 协助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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