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过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任天令先生作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均基于市场化原则进行,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独立董事:任天令、韩郑生、李轩、周华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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