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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07 18:36:02 股吧网页版
希荻微:希荻微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8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6-056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对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
内(查询期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6 年 4 月 9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
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6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进行公司股票交易,主要原因系实施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均系
其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不存在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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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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