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对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荻微”或“公司”)进行持 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希荻微签订保荐协议,已
2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希荻微在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期间未发
3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生按相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的违法违规情况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4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希荻微未发生相关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情况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及不定期
5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回访等方式,了解希荻微业务经营情况,
对希荻微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希荻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微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6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做的各项承诺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希荻微依照相关规定进一
7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 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
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对希荻微的内控制度的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希荻微的内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保荐机构督促希荻微进一步完善信息披
9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审阅其信息披露文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保荐机构对希荻微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10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上市 了审阅,不存在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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