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对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荻微”或“公司”)进行持续 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 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续督导制度,并制
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划
保荐机构已与希荻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 微签订保荐协议,
2 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 已明确双方在持续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义务,并已报上海
证券交易所备案
希荻微在本持续督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 导跟踪报告期间未
3 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 发生按相关规定须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保荐机构公开发表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
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
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在本持续督导期
4 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间,希荻微未发生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相关情况
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
沟通、定期及不定
5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 期回访等方式,了
展持续督导工作 解希荻微业务经营
情况,对希荻微开
展持续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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