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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21:40:43 股吧网页版
希荻微:希荻微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6-054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将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以下简称“本次行权”),主要情况如下:
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予日:2024 年 3 月 29 日

(二)可行权数量:165.5875 万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的行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可行权人数:99 人

(四)行权价格:14.38 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股权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七)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为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止。本次行权有效日期为 2026 年 4 月 17 日至 2027 年 3 月 26 日(行权日
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八)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具体情况:

已获首次授予的 本次可行权 本次可行权数量占


姓名 职务 股票期权数量 数量(万 已获首次授予股票


(万份) 份) 期权数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李程锦 董事 20.0000 5.0000 25%

董事、董事

2 卢海航 会秘书、财 18.0000 4.5000 25%

务负责人

二、其他激励对象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共

计 97 人) 639.3500 156.0875 24.41%

合计 677.3500 165.5875 24.45%

注:

1.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聘任卢海航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卢海航
为公司董事;

2.上表已剔除离职激励对象及其获授权益情况;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
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二) 公司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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