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1
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4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荻微”、“公司”、“上市公司”或“发行人”)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3.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4,313.5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140.8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095 号《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验资报告》。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并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希荻微的持续
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止,截至目前,前述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号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号
法定代表人 徐春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闵翊、黄平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上市公司名称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88173.SH
注册资本 41,100.7547 万元
注册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 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
(A8)305-308 单元(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 唐娅
董事会秘书 卢海航
联系电话 0757-8128055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 1 月 21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
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交所提交股票发行上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其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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