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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7 16:51:03 股吧网页版
高凌信息: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彦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何彦峰,作为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
凌信息”)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间(2025 年 12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此 2025 年度任职时间为
28 天,现将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履历

何彦峰,男,出生于 1962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郑州
航空管理学院,中国注册会计师。1983 年 7 月至 1992 年 3 月,任西安飞机工业
公司财务经理;1992 年 3 月至 1994 年 7 月,任珠海市红海工业公司财务经理;
1994 年 7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珠海市香明审计师事务所所长;1998 年 12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珠海市永安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0 年 12 月
至 2006 年 1 月,任珠海岳华安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6 年 2 月至今,
任珠海市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2025 年 12 月至今,任高凌信息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关联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中能够保持独立,并做出客观、专业的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 12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
东会,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其中现场出席 1 次,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1 次),并现场列席股东会。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案资料,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
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5 年 12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
专业意见和咨询。2025 年 12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2025 年 12 月 4 日至 2025 年 2025 年 12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会议次数 12 月 31 日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1 1

提名委员会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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