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
立董事夏建波先生、梁枫先生、李红滨先生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夏建波先生担任。
2025 年 7 月 21 日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
董事夏建波先生、梁枫先生和非独立董事石磊先生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夏建波先生担任。
2025 年 12 月 4 日,独立董事夏建波先生、梁枫先生因任期即将满六年卸任
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新任独立董事何彦峰先生、郑文军先生及非独立董事石磊先生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何彦峰先生担任。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内审部 2024 年工作总结及2025 年工作规划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减少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部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内审部 2025 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并同意将上述部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审部 2025 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并同意将上述部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内审部 2025 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并同意将上述部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承接监事会职权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随之取消,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
承接监事会职权后,审计委员会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审计委员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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