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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虹医药: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炳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宗旨,本人在 2025 年度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占董事会人数三分
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炳辉,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7 年至 2011 年,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 年至 2015 年,任北京水木源华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5 年至 2017年,任北京东方惠尔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7 年至 2018 年,任北京中科科仪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9 年至今,任北京连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 年 7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成都康华生物制
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至 2025 年 5 月,任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至 2025 年 9 月,任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主席;2019 年至今,任北京连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

(四)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法》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公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与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董事姓名 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黄彬 7 7 0 0 否 3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出席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 7 次审计委员会,未有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各次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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