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6 年 4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88176.SH
注册资本 57,117.0486 万元
注册地址 泰州药城大道一号(创业路东侧、园南路北侧)的新药创制基地
二期 D 幢大楼 1009 房间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221 弄前滩世贸中心(三期)B 栋 19F
法定代表人 PAN KE
实际控制人 PAN KE
董事会秘书 陈宝华
联系电话 021-68583836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1 月 7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2022 年年度报告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23 年年度报告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披露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7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0,000,000 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2.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7,800,000.0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380,592,185.92 元。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998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担任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虹医药”或“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人,负责对亚虹医药的持续督导
工作,法定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法定持续督导期已满,中信证券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三、保荐工作概述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保荐人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项目的法定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期间,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交所提交股票发行上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其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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