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德汉)
报告期内,作为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黄德汉,196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
学会计学本科毕业。1991 年 7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职于广东财经职业学院;
2009 年 1 月至今,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副教授。2019 年 2 月起至 2025 年
4 月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双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4月至今任广东埃力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 5 月至 2025 年 4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独立、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均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从独立董事职责出发,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各议案均投出了赞同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 列席股
事姓名 应参加 实际出席情况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 缺席 加会议 数
黄德汉 5 5 0 0 否 2
(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要求召集和主持相关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决策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人履职期间无无故缺席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协调,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慎审议,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认真审阅,及时掌握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专业职能与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要求出席有关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决策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人履职期间无无故缺席情况,对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开展审慎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要求出席相关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决策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人履职期间无无故缺席情况,对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对提名候选人任职资格开展审慎研究,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三)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本人均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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