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0:05:05 股吧网页版
百奥泰:百奥泰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立信 2025 年
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 亿元。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1 家。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2025年1月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公司治理层与立信2024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事前)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包括 2024 年年报审计计划、审计报告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及对公司预审发现需要关注的事项等内容进行了认真分析与全面沟通,并形成了有关工作安排。主要包括:2024 年年报审计计划、2024 年度关键审计事项、公司预审的重要关注点、
2024 年执行新准则情况、上年存在未决诉讼跟进等。

2025 年 4 月 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其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会议审查了由立信出具
的《关于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与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沟通函》,对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情况、新准则执行情况、资产负债表日后重要事项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提出了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形式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议案,对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

三、工作总结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秉持审慎的态度,尽职尽责地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与评估,认为该机构在为本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