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6-015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8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经营状况,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环保行业处于压力叠加、绿色低碳升级转型的关键时期,公司依靠长久以来在环保领域积累的技术经验,通过技术平移、技术纵向延伸、水固协同等方式,努力应对日益加剧的行业竞争态势。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公司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回避票 3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制定本制度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
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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