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为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实生物”、“公司”或“发行人”)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已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国泰海通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2 年 12 月 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上述证券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泰海通
继续履行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6】012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保荐机构对问询函所提及的有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使用的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对《问询函》所涉及问题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本核查意见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一致。
一、关于主营业务。
年报显示,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24.98 亿元,其中抗肿瘤类药物收入为 21.40 亿
元、技术许可及特许权使用收入为 1.61 亿元。全年研发投入为 13.42 亿元,同比上升5.24%,其中临床研究及技术服务费为 8.36 亿元、占比 62%,主要系公司坚持研发管线聚焦、高效投入,加快临床开发。同时,公司于 2025 年 5 月对再融资募投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投资金额予以调减,该等子项目截至 2024 年末已投入募集资金约2.47 亿元。
请公司:(1)列示公司本期技术许可及特许权使用收入的具体构成,并逐项说明对应客户、服务内容、收入确认进度及依据、销售回款情况。(2)说明近三年前五大研发服务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合作历史、合作项目及有无关联关系,如主要研发服务供应商发生变化,说明变化原因。(3)测算公司研发外包采购金额占比,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4)结合近三年临床研究及技术服务费的具体构成,补充说明研究中心费用、临床用药费用等相关支出与公司主要在研产品的临床试验方案、研发进度、入组人数的匹配性。(5)说明本期新增确认专利权 8,403.41万元的具体依据,以及后续相关研发支出拟采取的会计处理。
请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一)公司回复
(1)列示公司本期技术许可及特许权使用收入的具体构成,并逐项说明对应客户、服务内容、收入确认进度及依据、销售回款情况。
截至2025 年12 月 31 日,公司已与CoherusBioSciences,Inc(.(以下简称“Coherus”)、
Hikma MENA FZE(以下简称“Hikma”)、Dr.Reddy’s Laboratories Limited(以下简称“Dr.Reddy’s”)、重庆博创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医药”)、LEO Pharma A/S(以下简称“利奥制药”)等合作伙伴分别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可获得相应的首付款、里程碑款及特许权使用收入,其中,首付款及里程碑款为技术许可收入。
具体项目情况列示如下:
人民币(万 截至 2026 年 4 月
客户 服务内容 本期款项 元) 收入确认进度及依据 30 日,2025 年度
收入回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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