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3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 2025-046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2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建议向一名董事兼主要股东授予A股股票期权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子公司)的员工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根据《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公司建议向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熊俊(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上市规则》定义下的主要股东)授予 8,000,000 份 A 股股票期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熊俊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1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熊俊回避表
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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