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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实生物:君实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4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在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审查内控制度及风险管理、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淳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郦仲贤先生及非执行董事汤毅先生,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张淳先生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职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具体如下:

(一)2025年3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2025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4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5年8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5年10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工作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审计中存在的其他重大事项。

在执行报告期内审计工作期间,我们对公司聘请的境内及境外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专业性和独立性评估,我们认为上述两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已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鉴于上述原因,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27日审议决定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及境外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对内部审计的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就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告审计结果,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积极推动公司控制体系的建设。公司遵循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结构和治理制度,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要求,规范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合法、合规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多渠道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持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提出建议,积极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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