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3
证券代码:688182 证券简称:灿勤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股东张家港聚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荟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勤科技”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参与询价转让的股东为张家港聚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晶管理”)及张家港荟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荟瓷管理”,聚晶管理、荟瓷管理合称“出让方”);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总数为 9,767,775 股,占灿勤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
2.44%;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组织实施灿勤科技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截至 2026年 5 月 21 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拟参与转让股东的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聚晶管理 93,052,544 23.2631%
2 荟瓷管理 14,422,295 3.6056%
注:持股比例按照公司 2026 年 5 月 21 日总股本计算。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灿勤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聚晶管理、荟瓷管理为灿勤科技的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出让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聚晶管理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5%。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的声明、不违反相关规则及其作出的承诺的声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聚晶管理、荟瓷管理为灿勤科技的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灿勤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出让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出让方均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六条关于询价转让窗口期的规定。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有足额首发前无权利瑕疵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出让方本次询价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无权利瑕疵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9,767,775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44%,转让
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序号 股东名称 拟转让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占所持股份比例 转让原因
1 聚晶管理 8,802,930 2.20% 9.46% 自身资金需求
2 荟瓷管理 964,845 0.24% 6.69% 自身资金需求
合计 9,767,775 2.44% - -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华泰联合证券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
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 个交易日灿勤科技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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