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88182 证券简称:灿勤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
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并相应修订《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概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公司章程》全文将“股东大会”替换为“股东会”,条款中仅含前述内容的修订不再另行列示,其他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
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
新增 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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