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孙卫权,作为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 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促进了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我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孙卫权先生,196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会
计师专业,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3 年 7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江苏兴
港会计师事务所所长;2000 年 1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苏州勤业联合会计师事务
所所长;2007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苏州勤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总经理;2002 年 3 月至今,任张家港保税区方本会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 年 1 月至今,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勤业分所所长,先后担任苏州勤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前身为苏州勤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张家港市勤
业财经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2016 年 2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江苏盛世华安互联
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5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 年 11 月至今,任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4 月至 2025 年 4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在任期间,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公司关联方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为公司及公司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2 次,股东(大)会 1 次。具体出席情况如
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董事姓 是否连续 (大)会的
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次数 自参会
孙卫权 2 2 0 0 否 1
我对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都能做到预先审核、认真审议,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公司董事会在 2025年度的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的情况
2025 年度我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的会议共计 5 次,其中提名委员会 2
次,审计委员会 3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我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我对需经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核的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
积极促进决策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