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5 18:51:30 股吧网页版
生益电子: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452.11% 拟10派3元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沈楠

K图 688183_0

  中证智能财讯生益电子(688183)8月16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7.69亿元,同比增长91.00%;归母净利润5.31亿元,同比增长452.11%;扣非净利润5.28亿元,同比增长483.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3亿元,同比增长117.52%;报告期内,生益电子基本每股收益为0.6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65%。公司2025年半年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3元(含税)。

  以8月15日收盘价计算,生益电子目前市盈率(TTM)约为59.58倍,市净率(LF)约9.57倍,市销率(TTM)约7.04倍。

  资料显示,公司主营通信设备板、网络设备板、计算机/服务器板、消费电子板、工控设备板、医疗器械板、汽车电子板、航空航天板等。

  盈利能力方面, 2025年上半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65%,同比上升9.27个百分点。公司2025年上半年投入资本回报率为9.15%,较上年同期上升6.89个百分点。

  202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4.33亿元,同比增长117.52%;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1.44亿元,同比增加2.09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5.97亿元,上年同期为-2.3亿元。

  资产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增加4.26%,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5.97个百分点;在建工程合计较上年末增加140.5%,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3.75个百分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37.33%,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3.26个百分点;存货较上年末增加36.01%,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2.08个百分点。

  负债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35.11%,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2.68个百分点;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47.71%,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0.66个百分点;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增加271.72%,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0.45个百分点;其他应付款(含利息和股利)较上年末增加50.16%,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0.37个百分点。

  从存货变动来看,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6.43亿元,占净资产的34.43%,较上年末增加4.35亿元。其中,存货跌价准备为8125.75万元,计提比例为4.71%。

  2025年上半年,公司流动比率为1.14,速动比率为0.73。

  半年报显示,2025年上半年末的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中,新进股东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二组合,取代了一季度末的摩根士丹利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具体持股比例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有所上升,新余腾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余联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超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益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有所下降。

股东名称持流通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变动比例(百分点)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348.2262.932不变
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6644.277.9876不变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172.951.41010.474
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840.411.0103不变
新余腾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786.820.9459-0.157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55.440.9081-0.675
新余联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652.630.7845-0.190
新余超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622.050.7478-0.249
新余益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605.780.7282-0.185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二组合533.390.6412新进

  核校:沈楠

  指标注解:

  市盈率=总市值/净利润。当公司亏损时市盈率为负,此时用市盈率估值没有实际意义,往往用市净率或市销率做参考。

  市净率=总市值/净资产。市净率估值法多用于盈利波动较大而净资产相对稳定的公司。

  市销率=总市值/营业收入。市销率估值法通常用于亏损或微利的成长型公司。

  文中市盈率和市销率采用TTM方式,即以截至最近一期财报(含预报)12个月的数据计算。市净率采用LF方式,即以最近一期财报数据计算。三者的分位数计算区间均为公司上市以来至最新公告日。

  市盈率、市净率为负时,不显示当期分位数,会导致折线图中断。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