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汪林
本人汪林作为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11
年 4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7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9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和宇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广
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深圳市利和
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
授;2018 年 6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广州迪柯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广州趣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本人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5 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会议 8 次,以通讯形式出
席会议 7 次。2025 年度公司召开 4 次股东会,本人均全部出席。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有议案都进行了仔细的审核和客观谨慎的思考,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就有关经营管理情况的介绍,认真审议各个议案,对报告期内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所有议案投了同意票。本人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清楚、明确地发表独立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了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及薪酬》《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2025年度薪资调整方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制定集团及子公司董事等人员津贴标准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工作计划》《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生益电子发展战略纲要(2025 年-2029 年)》《关于投资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的议案》等 11 项议案,切实履行了战略与可持续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 7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审
计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43 项议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委员,对《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同时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
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充分发挥本人的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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