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文洁
本人陈文洁作为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
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4 年 7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会计;2013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21 年 1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东莞仲裁委员会委员;现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监事长、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东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东莞公共外交协会监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本人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5 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会议 8
次,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 7 次。2025 年度公司召开 4 次股东会,本人均全部出
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所有议案投了同意票。本人认为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本年度积极履行相应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各期的定期报告事项等进行了审阅。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关注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就审计情况及意见进行充分沟通,并在审计结束后认真阅读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本报告期内,我组织召开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审计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审计部工作报告》《2025 年审计部工作计划》《2025 年第一季度审计部工作总结》
《审计部 2025 年上半年工作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审计部工作报告》等 43 项
议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2025 年公司取消设置监事和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本人组织审计委员会强化履职,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持续监督管理。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对《2024 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及薪酬》《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2025 年度薪资调整方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制定集团及子公司董事等人员津贴标准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成员,对《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16项议案进行审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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