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2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的日期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并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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